北交所“连续挂牌满12个月”:形同虚设的“门槛”?
元描述: 深入剖析北交所“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规定,揭示其背后隐藏的“猫腻”,探讨这一规定是否真正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以及如何才能真正推动新三板市场发展。
引言: 北交所的设立,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更便捷的融资渠道,但“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上市条件却引发了诸多争议。昆仑联通在沪市主板撤回IPO申请仅3个月便转战北交所,再次引发了人们对该规定是否形同虚设的质疑。本文将深入探究这一规定背后的逻辑,并分析其对新三板市场发展的影响,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为北交所的未来发展提供参考。
北交所“连续挂牌满12个月”:一个“虚招”的背后
北交所的成立,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更便捷的融资渠道,但其上市条件却引发了诸多争议。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规定。该规定旨在避免北交所与沪深交易所争夺上市资源,并支持全国股转系统的发展,尤其是创新层挂牌公司的发展。然而,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
以昆仑联通为例,该公司在沪市主板撤回IPO申请仅3个月便转战北交所,再次引发了人们对“连续挂牌满12个月”规定是否形同虚设的质疑。
揭秘“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秘密
表面上看,“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规定似乎十分严格,但实际上,其计算口径却存在漏洞。该规定并非指截至北交所受理时的挂牌时间,而是指截至北交所上市委审议时的挂牌时间。这意味着,公司只要在北交所上会之前,在新三板挂牌满12个月即可,即使在北交所受理之前才挂牌,只要在上市委审议前完成12个月的挂牌时间,也能满足条件。
“连续挂牌满12个月”:对新三板发展的影响
这种“虚招”式的规定,对新三板市场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 对新三板市场吸引力的削弱: 由于“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规定形同虚设,公司可以选择在北交所受理之前才挂牌,这使得新三板市场失去了吸引力,无法真正发挥其作为上市前培育市场的价值。
- 对新三板市场交易的负面影响: 由于公司只需在北交所上会前完成12个月的挂牌时间,这可能会导致公司在挂牌初期缺乏对新三板市场的重视,导致市场缺乏活跃度,影响市场流动性。
- 对北交所市场质量的担忧: 由于“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规定缺乏实际约束力,可能会导致一些“质量不高”的公司也能够顺利进入北交所,影响北交所的市场质量。
如何让“连续挂牌满12个月”真正发挥作用?
为了让“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规定真正发挥作用,我们建议:
- 明确计算口径: 应明确将“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计算口径改为公司在新三板挂牌之日到公司股票IPO申请被交易所受理之日,而不是股票上会之日。
- 加强监管力度: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监管,确保公司能够真正融入新三板市场,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 提高新三板市场吸引力: 应通过完善新三板市场制度,提升市场流动性,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为北交所提供优质上市资源。
结语:
北交所的设立本是为中小企业提供更便捷的融资渠道,但“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规定却成为了一个“虚招”。为了真正推动新三板市场发展,需要明确该规定的计算口径,加强监管力度,并提高新三板市场吸引力。只有这样,才能让北交所真正成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常见问题解答
Q1: 为什么昆仑联通能在沪市主板撤回IPO申请仅3个月便转战北交所?
A1: 因为北交所“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规定并非指截至北交所受理时的挂牌时间,而是指截至北交所上市委审议时的挂牌时间。昆仑联通在北交所受理之前才挂牌,只要在上市委审议前完成12个月的挂牌时间,就能满足条件。
Q2: “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规定对新三板市场有哪些负面影响?
A2: 该规定会导致新三板市场失去吸引力,无法发挥其作为上市前培育市场的价值,并影响市场交易的活跃度和流动性。此外,也可能导致一些质量不高的公司进入北交所,影响市场质量。
Q3: 如何让“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规定真正发挥作用?
A3: 应明确该规定的计算口径,加强监管力度,并提高新三板市场吸引力,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在新三板挂牌。
Q4: 北交所的设立对中小企业有哪些意义?
A4: 北交所的设立为中小企业提供更便捷的融资渠道,帮助他们获得更多发展资金,促进企业成长和创新。
Q5: 除了“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规定之外,北交所还有哪些上市条件?
A5: 除了“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规定之外,北交所的上市条件还包括:
- 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 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良好
- 公司治理结构健全
-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Q6: 北交所的未来发展方向是什么?
A6: 北交所的未来发展方向是成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和创新,并推动新三板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