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中国,金融助力!解读《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元描述: 深入解读《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探讨绿色金融在美丽中国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分析四大重点支持领域,解读具体政策措施,助力金融机构和企业参与绿色金融,共同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引言:
美丽中国,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梦想,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金融力量的鼎力支持。近年来,绿色金融作为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重要引擎,在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促进美丽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吹响了号角。
## 绿色金融,美丽中国的强大引擎
绿色金融作为金融领域服务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力量。它通过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产业,支持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项目,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强大助力。
## 《意见》四大重点支持领域,精准发力
《意见》明确了四大重点支持领域,旨在精准发力,推动绿色金融在美丽中国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1. 支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
《意见》强调要引导金融机构服务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黄河流域等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加大对美丽省域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探索美丽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系统谋划、统筹实施美丽城市项目建设,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具体来说,金融机构将重点支持以下方面:
- 生态旅游: 鼓励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与生态旅游等绿色低碳产业一体化发展,支持打造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示范样板工程。
- 乡村振兴: 统筹支持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 城市建设: 支持打造美丽城市项目,探索美丽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
2. 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意见》指出要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远距离供热示范工程、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零排放货运车队发展,支持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支持新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大力支持温室气体控排技术,发展第三方治理模式。
金融机构将重点支持以下方面:
- 清洁能源: 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
- 节能减排: 支持重点行业减污降碳改造、环保装备更新、工艺流程优化等项目。
- 循环经济: 支持退役及报废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拓展二次利用市场化场景。
- 碳捕集技术: 支持温室气体控排技术,例如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
- 第三方治理: 引导金融支持区域性和流域性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环保管家等生态环境综合服务。
3. 支持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意见》要求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企业环保绩效等级提升行动的支持力度,支持重点行业恶臭污染治理和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大对工业园区、城市新区、城镇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的支持力度。
金融机构将重点支持以下方面:
- 水污染治理: 支持重点河湖沿线管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城市适度超前布局污泥集中处理处置设施。
- 大气污染治理: 支持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企业环保绩效等级提升行动等。
- 固体废物治理: 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推动区域固体废物无害化治理与综合利用,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 土壤污染治理: 支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类项目。
4. 支持生态保护修复
《意见》强调要积极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支持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海洋新能源、生态旅游等产业可持续发展。
金融机构将重点支持以下方面:
- 生态保护修复: 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生态状况评价和生态质量监测。
- 生物多样性保护: 支持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 海洋生态保护: 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海洋新能源、生态旅游等产业可持续发展。
## 金融机构如何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
《意见》对金融机构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健全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体系,强化绿色融资支持,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等。
1. 健全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体系
具体措施包括:
- 完善工作机制: 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绿色低碳转型领域授信管理,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激励机制。
- 优化流程管理: 鼓励将气候和生物多样性相关金融风险纳入业务审批全流程管理,优化绿色金融业务审批管理,提高绿色项目审批效率。
- 推动金融科技应用: 探索搭建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数据共享,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赋能碳核算、可持续信息披露、绿色识别、项目评估、风险管理。
- 强化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 鼓励设置绿色金融专业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出台专项激励制度,配置专项资源,组建专业团队,设置专岗专职,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
2. 强化绿色融资支持
具体措施包括:
-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对接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深入挖掘环境权益价值,合理确定资产评估价值和抵质押率。
- 大力发展绿色债券: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和转型债券,支持试点发行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主题债券。
- 支持发行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 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
- 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撬动作用: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美丽中国建设。
- 支持符合清洁能源等条件的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合规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产品。
3. 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
具体措施包括:
- 探索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业务模式: 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重大科学装置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提供金融服务。
- 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减污降碳、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生态环境安全等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 支持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智慧化平台建设,强化数据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赋能美丽中国建设。
- 鼓励地方政府综合利用贴息、补贴、奖励等多种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产业数智化与绿色化融合发展。
## 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多元需求
《意见》还强调要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领域和场景的融资需求。
1. 探索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金融支持模式
具体措施包括:
- 明确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的范围和标准,准确把握项目资金需求特点。
- 突出服务支撑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有关目标任务,支持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建设。
-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服务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发挥金融专业优势,提供金融顾问、贷款授信、投资银行、支付结算等综合化、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2. 发挥碳市场作用
具体措施包括:
- 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逐步丰富交易品种、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
- 充分利用市场现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体系,整合优化碳市场交易、清结算等制度安排。
- 研究完善碳市场相关准入、交易、服务等技术规范,稳步推进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
- 加快推动形成以市场为主导、充分体现要素价值、稀缺程度、供需关系、收益成本的价格发现和形成机制,促进重点排放单位和行业企业碳减排。
3. 稳妥开发资源环境要素融资产品和服务
具体措施包括:
- 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与资源环境要素相关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 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将资源环境要素作为合格担保品,鼓励探索资源环境要素担保贷款。
- 完善碳排放权及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担保制度,加强注册登记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业务合作。
- 探索资源环境要素回购、保理、托管等服务,支持环境资产的综合利用。
- 鼓励金融机构基于碳足迹信息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
4. 加强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金融支持
具体措施包括:
- 加大EOD项目信贷支持力度,优化项目贷款条件,提高项目融资效率。
-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生态环境治理内容和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的EOD项目给予整体授信。
- 拓宽EOD项目投融资渠道,探索以EOD项目相关资产、权益等为抵押开展项目贷款,鼓励绿色股权投资基金参与绿色项目投资。
- 建立健全EOD项目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加强对EOD项目模式符合性、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实施效益等评估审查。
5. 拓展多元化气候投融资服务
具体措施包括:
- 支持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
- 鼓励金融机构加强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
- 支持发行气候主题绿色债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 发挥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托基金等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领域。
6. 发展绿色消费金融业务
具体措施包括:
- 支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推进“碳普惠”体系创新。
- 积极开展绿色消费信贷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拓展绿色消费贷款应用场景,开发个人碳金融产品和服务。
## 强化实施保障,协同发力
《意见》强调要加强政策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基础制度,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
-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建立信息共享与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政银企对接工作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
- 发挥政策协同合力: 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加快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丰富完善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 完善配套基础制度: 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建立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项目碳减排量核算、产品碳足迹核算等标准、方法,加快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
- 优化激励约束机制: 健全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鼓励企业制定转型规划,对明确承诺绿色低碳转型且效果较好的企业,研究给予激励。
- 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监管向金融管理部门通报有关企业环境保护情况和重点项目环境效益,积极协调强化金融支持的可持续性,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做好金融风险防控有关工作。
常见问题解答
以下是一些关于《意见》的常见问题解答:
1. 《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意见》的出台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将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纳入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总体安排的具体行动。
2. 《意见》的重点领域是如何确定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意见》选择支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四大重点支持领域,主要考虑是:
- 聚焦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 围绕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支持上述领域能够有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
- 兼具商业可持续性: 上述领域资金需求量巨大,通过强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环保和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基础设施改造和工艺流程优化等,能够获得较好的市场收益,相关项目具备一定的商业可持续性。
3. 《意见》明确了哪些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重点政策措施?
《意见》从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重点政策措施:
- 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研究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范围,延长政策期限,增设再贷款规模,为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重点领域提供更多低成本精准支持。
- 充分发挥碳市场作用: 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逐步丰富交易品种、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全面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促进重点排放单位和行业企业碳减排。
- 优化激励约束机制: 健全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鼓励企业制定转型规划,对明确承诺绿色低碳转型且效果较好的企业,研究给予激励。
4. 下一步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意见》落实。
- 强化部门协同: 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机制,加强产业部门、金融部门、市场主体的协同合作。搭建重点项目库,加强政银企对接,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地的堵点难点问题。
- 完善配套基础制度: 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强化统计监测。建立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项目碳减排量核算、产品碳足迹核算等标准和方法,建立健全资源环境要素确权登记和交易体系。
- 提高绿色金融服务质量: 通过细化标准要求、开展专项培训等,指导金融机构在支持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的同时,重点关注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的真实环境效益,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确保资金投向符合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5. 金融机构如何参与绿色金融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金融机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发展:
- 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 加强内部管理体系建设,优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 加大绿色融资支持力度: 积极对接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项目融资需求,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 推动绿色金融创新: 探索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满足不同领域和场景的融资需求。
- 加强与政府和企业的合作: 共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促进美丽中国建设。
6. 企业如何利用绿色金融,推动自身绿色转型?
企业可以利用绿色金融,推动自身的绿色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
- 积极申报绿色信贷: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绿色信贷,获得低成本资金支持。
- 发行绿色债券: 企业可以通过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建设,提升企业形象,降低融资成本。
- 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积极参与碳市场交易,通过碳减排获得收益,降低碳排放成本。
- 运用绿色保险: 利用绿色保险降低环境风险,保障自身利益。
## 结论
《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的发布,标志着中国绿色金融发展进入新阶段。金融机构和企业应抓住机遇,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发展,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让我们共同努力,让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让美丽中国梦早日照进现实!